
开平广播电视台
当离婚没离掉暴力,当不顾禁令屡屡纠缠,广东珠海香洲法院果断“出手”。2024年3月19日,因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
对前妻大打出手并恐吓威胁
,香洲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对
被告人张某
作出一审判决,
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
据悉,这是
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
离婚也离不掉的暴力
2015年1月,小丽和张某结婚,两人共同养育了一个可爱的女儿,小丽更是辞职在家,专心照顾家庭。
婚姻期间双方时有争吵,张某偶有打骂。
2019年4月,
两人离婚,但没离家
,一家三口仍住在一个屋檐下。小丽重新找了份工作,张某心里有些不是滋味,时常翻看小丽的手机,甚至限制小丽外出工作,
拳脚相加也变得频繁
。小丽不堪忍受,带着孩子搬走,张某就追到单位,打骂、威胁。几番往复,小丽下定决心,向香洲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
2023年10月13日,
香洲法院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
:禁止张某对小丽实施殴打、威胁等家庭暴力行为;禁止张某骚扰、跟踪、接触小丽及女儿。
无视禁令持续施暴
保护令发出后,张某并没有收敛。
2023年11月某天,张某又到小丽单位吵闹,为避免冲突,小丽乘坐同事的车离开,张某便驾车追逐,逼停小丽后,从车上拿出一支棒球棍,拉开车门就朝小丽挥去,连打五六下才停手,
同事出声劝阻,也被打伤
张某签收保护令不出一个月,就再次施暴
,公安机关果断对张某处以行政拘留十日,并处罚款,在法院严厉训诫后,张某写下悔过书。可前脚刚获自由,张某后脚就又开始威胁、恐吓,持续向小丽发送刀具照片、农药物流信息截图等大量死亡威胁短信。
小丽深感恐惧,只得再次向法院求助。
香洲法院随即对张某作出司法拘留十五日的处罚。
考虑到张某漠视司法权威,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拒不履行生效裁定确定的禁止事项,
香洲法院以涉嫌犯罪将案件线索移送公安机关,张某于2024年1月被逮捕。
能做的不仅是径行裁判
张某的案子,再次回到香洲法院,这一次是刑事案件。
“我觉得是家庭琐事,夫妻争吵打闹是正常的,至于那些威胁,不过是希望她回来……”张某抗拒、不解。
阅卷完毕,承办法官第一时间想到的,是“狠狠打击、严厉处罚”,然而,考虑到张某屡次无视法院禁令,数次拘留也没能摁住他的“拳脚”,相较于一判了之,更需要让张某从情感上认知并承认自己的错误、放下过往。
“对行为人是否再次犯罪的预测,不能脱离对其以往行为的考察。”仔细梳理案情后,法官请来心理与家庭暴力问题专家,对小丽和孩子开展心理测评及辅导,据此了解和评估张某的成长环境、犯罪动因及人身危险性。
为实现罚得其所、罚当其责,法官两次前往看守所提审张某,张某终于流下悔恨的眼泪,并认识到“家暴不是家务事,打人是不对的……”
家门之内,不是法外之地
2024年3月19日,香洲法院对张某当庭宣判,以拒不执行裁定罪,
判处其有期徒刑八个月
宣判后,法官当场对张某开展严肃的法庭教育,“每一个成年人,都要对自己的行为负责……家门之内,不是法外之地,家庭暴力,即便披上‘家庭’的外衣,冠以‘爱’的名义,其本质仍是暴力,是伤害,是违法犯罪……不幸的童年需要用一生来治愈,爸爸因暴怒而变形的脸,随时可能失去妈妈的恐惧,不该是孩子童年的记忆,用爱与温暖呵护成长,才是你作为父亲的责任……经此一事,希望你能心存戒畏,行有所止。朝过夕改,君子与之,反之,如果你刑满释放后,再次视法律如儿戏,违反禁令,必将受到铁腕惩治,绝不姑息!”
法官释法
人身安全保护令从来都不是一张轻飘飘的纸,而是厚重的裁决、坚实的护卫,一旦作出,必须得到尊重和执行。2022年8月实施的《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办理人身安全保护令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规定》
第十二条
明确规定,
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可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
张某无视法院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屡屡施暴、恐吓,必然受到严厉处罚。法律的生命在于实施,裁判的价值在于执行,保护令需要长出“锋利的牙齿”,才能啃下家庭暴力的“硬骨头”!
南都评论
无视法令动手被判刑
这是反家暴该有的样子
这次,不只是拘留!日前,因屡次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对前妻大打出手并恐吓威胁,珠海香洲法院以拒不执行裁定罪对被告人张某作出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这是
全国首例因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被法院以拒执罪判处刑罚的案件。
是真的判了实刑,珠海香洲法院这一判决,可以说非常给力。人身安全保护令,真的不是说说而已,一纸有罪判决,判出了司法的权威,让人身安全保护令亮出牙齿,也让不局限于个案的家暴受害者看到法律扎扎实实的庇护。
作为一种反家庭暴力法创设的重要司法制度和手段,人身安全保护令是司法机关为保护家庭暴力受害人及其子女和特定亲属的人身安全、确保婚姻案件诉讼程序的正常进行而作出的民事裁定。2015年底,《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法律明确当事人因遭受家庭暴力或者面临家庭暴力的现实危险,向人民法院申请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人民法院应当受理。并且应当在七十二小时内(情况紧急应在二十四小时内)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或者驳回申请,以禁止对受害人包括骚扰、跟踪以及近距离接触在内的一切人身威胁和侵害行为。
截至2021年12月31日,全国法院共作出人身安全保护令超过一万份,2020年与2021年两年发出的人身安全保护令,与前四年的总和相当。司法实践在增多,对于一项新生的司法制度来说,可见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落地并不算太慢。但遗憾的是,社会成员因为违反法令而承担的法律后果过去一直得不到有效突破。此番香洲法院对屡屡突破人身安全保护令的被告人动用实刑,以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以及司法的权威,意义重大,意味深长,也非常具有示范价值。
过去几年的人身安全保护令实践,在量上有进展,但因为区域性的司法执行标准差异、申请数量依然偏少、举证能力和要求不一致,特别是惩戒措施缺乏等原因,导致人身安全保护令的个案实践,长期缺乏有效突破,甚至有些恶性循环。而执行层面的困难、惩戒措施的不力反过来导致受害者申请保护令的底气不足、动力有限。
但事实上,
人身安全保护令出台伊始,就非常明确地设置了从训诫、罚款、拘留到刑事追究的一系列惩戒措施,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后续的司法解释更加大力度明确规定被申请人违反人身安全保护令,符合刑法相关规定的,以拒不执行判决、裁定罪定罪处罚。可问题在于,在人身安全保护令制度的实践过程中,其具体激活和适用情况一直都不甚乐观。这或与人身安全保护令开出后相当部分的人身侵害会有所收效,但也与保护令的监督、执行不力有关。
《反家庭暴力法》规定,人身安全保护令由法院执行,公安机关以及居民委员会、村民委员会等应当协助执行。但相关规定过于原则化,具体执行细节,监督、跟进责任都需要更加详尽的探索。
以香洲个案为例,家暴实施者在保护令发出后依然
不知收敛
几次三番突破法律红线
并在短短几个月时间里已经
多次被处以拘留、训诫和罚款
,可以说,
已经到了非判处实刑不足以惩戒的程度
。值得思考的是,从反家暴立法的初衷看,家暴者漠视司法权威多次继续实施暴力,是否必须要满足梯次给出相应惩戒后才可以最终适用刑法追究?家暴实施的烈度与风险,并不会完全按照轻重顺序进行,在避免严重家暴发生之前如何果断适用更严厉的法律惩戒?
家暴者第一次违反保护令选择动手,并经司法评估后就已经满足拒执罪被追究刑责的条件
,问题在于,现实中需要不断通过个案实践将程序细节化,使其具有更强的操作性,从而及时有效地阻击和防御家暴风险。
罚则有效适用和激活,法律才会被当真,这是法律有效实施的基础。香洲法院此番全国首次人身安全保护令的刑事追究判例,对家暴者是严厉的警示和震慑,对个案司法实践更是一次有力的示范。对家暴说不,不妨从保障人身安全保护令扎实落地开始。
来源:?南方都市报
